江阳区蓝田街道1号、况场街道20号位临时利用招租公告
招租人泸州市江阳区利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阳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江阳区蓝田街道1号、况场街道20号存量(储备)国有土地临时利用公开招租项目的成交单位,将相关资产交由成交单位临时利用,成交单位向招租人缴纳租金。
一、运营范围及期限
(一)临时利用期限:2年
(二)临时利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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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临时利用土地位置和面积 |
临时利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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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阳区蓝田街道1号储备国有土地临时利用 |
位于江阳区复兴路,面积30000㎡(约 45 亩)。 |
按临时利用要求,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只能用于便民服务、户外休闲商业类项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并按期缴纳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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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况场街道20号储备国有土地临时利用 |
位于江阳区康城大道加油站,面积4224.2 平方㎡(约6.336亩)。 |
按临时利用要求,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只能用于便民服务、仓储等项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运营、自负盈亏,并按期缴纳租金。 |
二、参选条件
(一)企业参选条件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参与土地临时租赁的其他要求。
(二)自然人参选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个人征信完整报告,无失信、恶意拖欠款项记录。
3.能自行足额缴纳项目所需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参与土地临时租赁的其他要求。
三、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公告在泸州盛江投资发展有限http://www.lzsjtz.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8日 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时间:2026 年 7 月 9日 09:30前, 2026 年7月9日09:30后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三)递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西门综合楼二楼 F2 会议室。
(四)报名地点:江阳区刺园路二段 71 号楼 5 楼 515 室。 (五)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30-6502072。
(七)报名资料:
1.企业参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单位介绍信(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自然人参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代办。
五、选取规则
公开招租,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报名人数不限。
(一)在报名截止日内,若同一处资产有2家以上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我公司将组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中选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签订《泸州市江阳区存量(储备)国有土地临时利用协议》。
(二)在报名截止日内,若同一处资产仅1家意向承租人报名,我公司将进行协商性谈判,谈判成功后直接签订《泸州市江阳区存量(储备)国有土地临时利用协议》。
(三)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则采取现场2次报价,如两轮报价仍相同,则由现场评标人员随机抽选报价单,确定承租人。
六、竞租须知
(一)该土地存在部分瑕疵,请竞租人在竞租前联系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充分踏勘,了解土地现场和存在的瑕疵,参与比选,代表对瑕疵清楚了解,并自行处理。
(二)土地为临时利用性质,因政府土地供应、城市规划建设、重大公共政策、公共利益等需提前收回土地的,招租人有权提前收回土地,《泸州市江阳区存量(储备)国有土地临时利用协议》自动解除,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成交单位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20 日内将土地恢复原貌并交还土地,因此提前收回土地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泸州市江阳区利阳投资有限公司
2026 年 7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