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竹制品采购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一、征集邀请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泸州川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对2026年度竹制品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泸州川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2.征集人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林海中路1号24号楼1层
3.征集人及联系方式:任先生,0830-6522206
三、征集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度竹制品采购
2.采购编号:川林采购[2026]001号
3.采购内容:对2026年度竹制品采购提供服务,按照征集人的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7.竹制品采购清单与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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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品类)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规格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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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柄大扫把 |
30 |
40小扎/捆,不能有霉变、腐朽的现象,整体长度不大于10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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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竹耙子 |
0.5 |
长度≥160cm ,宽度≥30cm,≥8齿,无霉变、腐朽、虫眼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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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竹编背篼 |
0.5 |
竹编,上口约≥58cm×60cm,高度≥54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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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次性竹筷 |
6 |
长度≥210mm(公差 ±5 mm);小头端面直径≥4.5mm(公差±0.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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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重复竹筷 |
6 |
长度≥240mm(公差 ±5 mm);小头端面直径≥4.0mm;大头直径:≥7.0mm(公差±0.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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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竹制烧烤签 |
5 |
长度≥20cm(公差 ±1 mm);直径≥3.0mm(公差±0.2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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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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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告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30日。
四、框架协议服务要求
成功签约入围的供应商,竹制品采购(具体以采购人通知的购物清单为准)。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竹制品采购必须与所报价格品质一致,更换的产品按原厂质保期限为准,质量保证日期从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达到业主要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未因违反盛江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征集活动。
六、框架协议期限
1.合同截止日期:2027年7月30日。
2.如遇政策性调整,有效期将适时调整,征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订立框架协议邀请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八、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
1.项目框架协议公告时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申请,征集人应当在公告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本次申请只接受邮箱递交申请文件,邮箱递交的申请文件必须在框架协议公告时间内。
3.申请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三章。
4.报名邮箱:m17767921901@163.com。
九、申请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应按“第三章 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制。
十、入围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本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设置的审核标准,所有标准均能满足,且不存在“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的情形”的供应商即可入围,征集人向入围供应商发放入围通知单。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10家(以邮箱接收申请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十一、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的情形
1.申请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的;
3.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4.申请人存在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的;
5.申请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申请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二、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和补充规则
1.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
2.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3.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恶意串通,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未按照采购订单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征集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未经征集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的;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泄露交易过程中获悉的有关征集人信息,或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
(12)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4.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本封闭式框架协议。
5.供应商存在上述清退规则情形之一,征集人有权将其认定为不诚信供应商,列入盛江公司不诚信供应商库,并在盛江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开其不诚信行为,有效期为三年。
6.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
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十三、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
1.第二阶段征集人按需向本项目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采购。
2.第二阶段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搬运费、管理费、利润、配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接到征集人报价通知后,由各供应商按要求自主报价(不含税)。
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单笔或单项采购预算<1万元的,以征集人根据采购货品(服务)适用性,结合各供应商报价情况可直接选定成交商;单笔或单项采购预算≥1万元需二次竞价,响应时间为2 个工作日,同类的货品(服务),以不含税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以第二次《竞价单》上注明的内容为准),由甲方向成交供应商发放《中选通知书》。
4.征集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服务),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单项单独采购,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5.若单品类有效入围供应商仅为1家,采购人可直接选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作为单一项目进行采购,邀请其他符合条件的非入围供应商参与。
十四、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支付方式:由征集人按照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五、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第二阶段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六、公告发布方式
本公告于即日起在泸州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lzsjtz.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进行公布,征集文件在泸州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lzsjtz.com/)下载。
十七、征集人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泸州川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林海中路1号24号楼1层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830-6522206
泸州川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