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来源: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25      点击: 428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有关规定及相关水利工程建设规定规程,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举行对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会议。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泸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四川眉山华能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及四川省电力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组。

      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用地位于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共 1.34 公顷(13343.0m 2 ),新建400套安置房,含门市、物业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用地全部属于永久用地。

      工程建设投资:总投资1.2亿元。

      工期:本工程总工期24个月,计划2015年9月开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22个月,竣工期1个月。

      验收工作组成员察看了工程现场,综合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工作描述,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分析,形成鉴定意见。

      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组成员听取参建单位对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工程完成和工程质量情况,检查工程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项目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该防治范围内确定的防治任务,投资控制和合理使用,完成的各项工程安全可靠,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达到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附件: 

①《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②《泸州鑫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干坝子)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