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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26 11:26:40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拓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按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要求,经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推荐,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聘任张乃文等15名同志为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洁监督员,聘期为2年。
特此通知。
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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