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环路龙透关路段374号楼维修改造工程(法院实木门)采购”补遗文件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9-27      点击: 1286

  因工作需要,现对《一环路龙透关路段374号楼维修改造工程(法院实木门)采购》补遗如下:

  一、“门芯为各种填充材料”改为“门芯为非纸质填充物(应为木质填充物)”。

  二、各投标单位须提供采购物品的样品(小样)。

 

四川建川兴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