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遴选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合作企业的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泸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泸州市江阳区泸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顺公司”)是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阳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道路、桥梁、港口、码头建设的经营管理,航道疏浚、挖河疏浚、砂石开采(加工销售),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等。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遴选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合作企业。
一、合作内容
泸顺公司拟与中选单位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进行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及生产,项目公司股份按照泸顺公司51%、中选企业49%分配,项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由泸顺公司控股经营、管理。泸顺公司负责办理项目公司建厂所需场地相关建设手续;中选企业负责全套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负责公用设施、生产管理用房等修建,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全额自行承担。项目公司投产运营后,产品生产价格由项目公司参照市场价原则组织测算,报泸顺公司同意后确定,生产所需原材料、动力、人工、折旧等按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合作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需10000万元及以上,注册地址在江阳区江北片区境内的民营企业,主营范围具备混凝土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资质负责人(以登记为准)须为同一人;
2.须提供建站可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土地不低于50亩;
3.具有6000吨/日及以上的砂石生产能力(现场考查核定);
4.储备有200万吨及以上夹砂原料(专业单位现场测量),储备的夹砂原料必须保证项目公司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需求;
5.中选单位与泸顺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1个月内完成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建设,2个月内完成2台240立方米/小时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
6.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7.债权债务清楚,无债权债务纠纷,不影响本项目合作;
8.无未结诉讼或被执行情形,不影响本项目合作;
注:必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程序和方式
(一)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企业,须提供本项目参选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交款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泸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泸州市商业银行江阳西路支行;
帐 号:2010900000085352。
2.参选企业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于报名前缴纳参选保证金,交款账户名称须与参选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报名。合作企业确定签订合作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泸顺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二)参选资料
参选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格式参照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格式参照附件2);
4.提供本公告第二条1-5项证明材料,6-8项按照要求提供承诺;
5.有针对性的《合作方案》;
6.合作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7.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
自2018年7月2日9:00至2018年7月5日9:00(北京时间)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F02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景区西门综合楼2F-F02会议室)现场报名获取。
(四)报名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景区西门综合楼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F02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30-6522694、15892900928。
六、合作企业确认程序、方式、要求
1.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面向社会遴选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合作企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参选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在此期间,参选企业可以对报名资料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对参选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并综合评分;
3.负责对拟参选企业的《合作方案》进行交流、审查、确认;
4.中选企业应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选企业在承诺1个月内完成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建设、2个月内完成2台240立方米/小时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未完成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谈判工作小组根据打分情况,确定拟合作企业,并在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挂网公示;
6.经公示期无异议,谈判工作小组向拟合作企业发出中选通知书,并进行后续合作方案谈判。
泸州市江阳区泸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承诺函